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知识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工程科〔2016〕9号)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的第二批集中受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
2016年初结转至知识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的未结账的资金;
2、受理流程:
(1)2017年2月27-28日:
科研处协同财务处,将结转至校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的项目清单汇总后下发各学院;
(2)2017年3月1-8日:
各项目负责人在“办事大厅——科研处——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中申请办理,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表(四技合同)》提出分配申请(注:电子版请在线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汇总;
(3)2017年3月9-10日:
各学院审核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科研处。
3、注意事项:
本批经费分配集中受理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0日,逾期未及时办理的经费,将推至第三批集中受理时再行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凌莺 联系电话:67791499
相关附件请至“教师综合服务门户——部门公告”下载。
科研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