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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27 浏览次数: 26
 

各学院(部、所、中心):


根据国科金发财〔2020〕87号、社科工作领字〔20191等上级文件要求,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沪工程科[2020]5号文)要求,现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清理工作。根据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纵向科研项目获得结题证书起两年内,结余经费留在原项目使用两年;两年后,拨款部门有要求的,由原拨款渠道返回;拨款部门不要求收回的,收至学校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学校账户”统筹使用。

清理范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以结题证书标注的日期为准)。

清理时间:对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将于2022年9月30日冻结项目经费,并按文件要求分别处理。

相关项目清单已下发至学院(部、所、中心),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

  

联系人:邢晨晨、吴佩成

电话:67791237、67791483

  

科研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