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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我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 2022-06-10 浏览次数: 10
 

2021528日,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王岩松副校长的主持下,科研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历时半年完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制定,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事业“放管服”改革,科研处以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为切入点,着手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文件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广大教师的科研创新活力。2022年初,科研处联合、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着手启动这项改革工作,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货物采购等过程中存在的“梗阻点”进行了广泛的校内外调研,对比分析了上海市17所高校的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情况。科研处先后召开20余次处内会议,对现有制度共性问题、产生问题原因及相应改进措施进行梳理归纳、分析研讨和沙盘推演。在此基础上,王岩松副校长主持召开了5次科研处、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多部门联合研讨会,以广大教师科研实际需要为出发点,聚焦广大教师反映的重点问题,在预算科目设置、报销额度控制、货物和服务管理流程等多个环节上进行重塑,赋予教师更大的科研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文件制定经过启动期、起草期、完善期三个阶段,反复修改拟定文稿20余版,同时积极征询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审计处、法务部等意见,最终将涉及横向科研项目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经费使用、货物和服务管理的多个管理办法合并为一个文件,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正式发文。



本次印发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科〔20224 号),在管理制度上进行了较大创新:拓宽了承接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边界;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强调了项目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建立以信任制为前提的科研管理体制;拓展了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的出差出行方式,对于乘坐飞机的,不再限制机票销售渠道和结算方式;极大简化了邮寄费、通讯费、燃油费、工作餐费、接待费等经费支出的报销手续;不再限制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来源,并在货物与服务的验收入库管理中予以充分放权,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采购权限;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横向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审计、监督等。

该文件的印发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横向科研项目“放管服”改革,赋予广大教师更大的科研项目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有助于激发广大科研人员承接横向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技术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推进学校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