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19年基金项目全部实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人员和在线申请过项目人员可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直接进入ISIS系统填写相应类别申请书,其他人员登录ISIS系统申请项目需从科研处获取用户名和密码(请各学院统一提供申请者姓名,姓别,学院,邮箱,手机号),进入ISIS系统按照项目类型要求填报项目申请。所有的附件材料经电子化后从网上提交,不再附在纸质申请书后(指南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并应保证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版本号应一致)。
三、申请人事项:
1.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2.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四、受理信息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5月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学校工作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1日10:00前,账号申请汇总表交至科研处;
2、2019年2月22日10:00前,学院将申报人在线填写的申报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份)、纸质版《自查表》统一交至科研处;
3、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4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后将系统所有项目申请书再次退回申请人修改,并将形式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4、2019年3月7日10:00前,学院将申报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二份)统一交至科研处;
5、2019年3月8日——3月20日,科研处完成数据核对、汇总、用印以及材料上报。
联系人:邢晨晨
联系电话:67791237
附件:
附件1:基金委通知.doc
附件2: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sues.doc
附件3:2019年nsfc在线申请账号汇总表.xls
附件4、 2019年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
科研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