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2014年度资助社会公益科普项目申报公告》精神,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社会机构,包括学校、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以及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等。
2、申报项目要符合《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社会公益科普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
3、申报项目能产生良好社会效果,有利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繁荣科普文化,提升科普能力,并带动社会捐赠等。
二、资助内容和资助方式
1、资助内容
科普展览与活动、科普展品及其研发、科普研究、科普影视作品、科普出版及其他能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的公益科普项目。重点支持:凸显国内外科学、科技发展前沿及公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并能展示地域科技特色,形式创新的科普活动项目;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普文化需求,着力体现科普作品原创能力的科普文化项目;促进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的科技赛事和科普活动项目;探索科普活动社会化的长效机制,体现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态势并能带动社会捐赠的项目。
2、资助方式
基金会以现金形式资助各项目的开展,一个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不超过20万元,基金会将组织相关评审并确定资助金额。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阅读《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社会公益科普项目管理办法》、《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社会公益科普项目申请表》有关申请和资助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4月25日(周五)前提交《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社会公益科普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将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凌莺 电话:67791499 邮箱:Lyzheng@sues.edu.cn
科研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