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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1-09 浏览次数: 23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今年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

二、申报条件

1.我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

本专项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4110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本次项目申报的校内截止日期为:2014224(周一)下午1630,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上述截止日期前,统一将本部门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送至科研处。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开昌

电话:67791498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