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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08 浏览次数: 19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国家旅游局已启动2013年度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工作,本年度的申报工作首次启用网上申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01379(周二)17时。纸质申报书接收时间至20137101630截止。网上申报地址: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及评奖”处可见相关链接。

二、注册、申报步骤

首次使用网上申报请先进行个人注册(已在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与学术成果评奖系统注册人员不需重新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须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请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书并上传。

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须通过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秘书处资格审查并收到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秘书处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三、 申报要求

(一)、评奖范围

1、凡20111120111231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须为我校教职工;我校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我校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我校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报材料

凡申请参加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者,需填写并提交统一印制的《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类、教材类提交参评成果原件6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6份。论文类成果,可将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在内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参加评审。)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6份。

请各有关学院(部)科研秘书,于2013710(周三)1630前,统一将本部门符合申报要求的、初审同意的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崔开昌

电话:67791498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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