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通知要求,2013年度的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总局体育社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总局体育社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申报青年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已获硕士以上学位、无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以下的青年学者。申请编译项目者须自行解决著作权问题。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
四、总局体育社科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后统一报送。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五、我校最多可申报3项。请各申报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提交高水平的申报项目。
六、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不结项、不立项”原则,承担总局2011年度及之前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已到结项期限的,须按要求时间将结项材料报送理论处,否则负责人所属单位不能申报2013年项目。
七、在研总局体育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八、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原件,《活页》,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6份,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
九、校内申报截止到2012年10月29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请申报部门科研秘书于上述截止日期前,将部门的申报材料和部门申报汇总表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科研处。
十、科研处将视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
联系人:汪明艳、崔开昌
电话:67791498、67791237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