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上海市科委201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与农业领域项目申报已启动,请参照项目指南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医学(含中医)项目须由本市医疗机构牵头提出申请,其中,重大疾病的临床诊治研究、重要疾病诊疗技术的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必须由本市三甲医院牵头申报;区县农业科技项目必须由企业(含农业合作社)或农技推广部门牵头,联合本市科研单位共同申报。有产学研合作的教师可联合企业、单位共同申报。
如有申报意向,或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项目指南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
申报参考资料:ftp://202.121.127.206/科研处/下载专区/纵向/科委 。(注:务必按2012年新版基本情况表、及知识产权情况表填写)。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