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2012年下半年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学院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继续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拟于12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请于9月18日(周二)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按全国哲社办的通知要求,逾期则要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可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9)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资助强度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一般在15万元左右。申请人根据此资助强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的资助金额。
四、出版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
五、具体安排
请各有关学院在广泛动员的同时,重点做好科研骨干的本次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申请人请填写新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一式4份、《成果介绍》活页一式9份(A3双面,中缝装订),5套申报成果(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成果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请各有关学院于2012年9月18日(周二)下班前,将本部门汇总后的申请书、《成果介绍》活页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
联系人:汪明艳、崔开昌
电话:67791498、67791237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