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招标公告》的通知要求,2012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已经开始公开招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招标共发布50个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滚动资助。
二、投标者须具备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一般为一名,如确需为两名的,应分属文、理不同学科领域。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应体现文理交叉特征和互补性。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或重点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或子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者须按新修订《投标书》(2012年8月版)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决策需求,注重协同创新,侧重文理交叉,强调研究方法;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科学编制。项目完成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预期研究成果要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力求务实管用,不要盲目追求数量和规模。
四、投标纪律要求
1.各有关学院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有关学院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首席专家条件、前期成果和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评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具体时间安排
1. 提交初稿
投标者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投标者将初稿(各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交至本学院,经学院初审汇总后,由科研秘书于2012年9月28日(周五)16:30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将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2.正式报送
投标者按照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后,经学院汇总,由科研秘书于2012年10月8日(周一)16:30前统一将正式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报送的正式申报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请严格按照表格样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投标书》电子文本和汇总清单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科研处。
联系人:汪明艳、崔开昌
电话:67791498、67791237
E-mail: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