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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16 浏览次数: 20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承担部门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四、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六、各部门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初筛合格者予以上报。凡往年申报同类课题通讯初评入围者可不经过初筛程序直接上报。
七、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部门将被通报批评。
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十一、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社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三、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10日。各院(部、中心)须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汇总的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及部门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kaichang_001@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明艳、崔开昌
联系电话:67791237、67791498
 

科研处
                                                                                                    2011年12月15日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