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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26 浏览次数: 19
 
各学院(部、所、中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012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400项,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在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后接收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填写方式,填写和提交申请书的具体要求,将于4月1日左右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
3、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8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4年。
4、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5、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I(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
二、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务必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申请须知、限项规定、及各类型项目说明。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正式提交的申请书纸质与电子版版本号必须一致。
*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
3.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4.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 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 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5、除特殊说明意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6、请根据《指南》及对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务必注意限项规定,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7.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人所在部门请填写完整的学院名称(不用填系名)。
8、申报教师务必参考国家自然基金申报辅导材料(校内ftp /科研处/下载专区/纵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
9、具有正高职称教师、有博士学位教师应积极申报,学院应参照申报基数(附件1)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将自动入库,作为学校后续推荐其他基金项目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1、为了保证质量,学校将组织校内评议、修改。请各位教师对照《审查明细表》(附件3)仔细检查,于2月21日前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由科研秘书于2月22日16:00前统一提交科研处(行A213);
提交材料为:纸质申请书2份,申请书电子文档1份。(由于在研项目检索(查重)需要,课题组成员须确定,基金委检索服务器3月10号关闭)。
纸质及电子版汇总表1份(附件2)。
2、2月23日-3月2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议,并反馈修改意见。
3、3月9日16:00前,请学院科研秘书将本部门修改好的申请书(纸质2份+电子版)提交科研处,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书电子版只需只发送word文件,文件名请改为申报人姓名。
*3月9日为校内截止日期,为保证上传成功,审查有效,及必要的修改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电子版请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liuyuebo@gmail.com,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四、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相似性检查),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新增)。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月波      电话:67791237


科研处
2011年12月22日

附件:
1、各部门申报基数
2、《2012年国家自然基金汇总表》
3、《审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