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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6 浏览次数: 6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大型

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拟列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自筹资金部分),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套)科学仪器和实验设施。

2.各学院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新购、管理和开放共享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8〕39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须提交学校审议通过的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校内需求论证报告(含论证组织开展情况,现有相同规格型号或相近功能仪器设备的校内分布情况、使用效率情况和开放共享情况,以及论证的主要结论等)(校内论证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顾建勤老师联系)

3.请学院于8月20,将校内论证报告(一份)、《上海市新购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申请评议表》(一式份)交科研处,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05147420@qq.com。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大型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联系人:陈萦

联系电话:18801961066

                                       科研处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