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2012年度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已经开始公开招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共有101个基础类招标选题(见附件1),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万-80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投标课题要求
1.须按本《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范围(附后)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投标书》(2012年6月版)(见附件2)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3.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4.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和综述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5.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6.投标者要树立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7.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
8.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部门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初审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的有关要求,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首席专家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2名(含)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者请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8份),交至本部门科研秘书处。
投标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1)初审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8份;(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WORD文件格式);(3)投标材料汇总表1份(空表见附件3,需加盖部门公章)。
六、具体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日(周五)下午15:30,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上述截止日期前,统一将本部门的投标材料报送科研处。《投标书》电子文本和汇总表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科研处。
联系人:汪明艳、崔开昌
电话:67791498、67791237
邮箱:kaichangcui@sues.edu.cn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