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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讲座报销事项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 2012-07-11 浏览次数: 102
 
1、请承担部门提前电话通知科研处讲座事宜;
2、讲座结束后,提供以下必备资料:
(1)将演讲PPT、新闻网页、全文电子版与讲座统计表(见模板)发送至msxingchenchen@126.com;(注:每个讲座所有相关文档统一存放在各自新建文件夹内);
(2)凭讲座新闻报道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到科研处报销;
(3)每年度学术讲座报销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20日。
3、联系人:邢晨晨
4、受理时间:每周的周二与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