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社科办的有关通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2015年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上海市教育法治专项)”研究课题已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上海市教育法治专项)”委托招标课题,根据上海教育法治研究重点、难点、薄弱点,拟定了3个重要选题(见附件1),申请人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招标课题,着力推出有份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
三、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课题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参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课题评审组专家或邀请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六、2015年5月下旬,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七、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八、申报材料(见附件2)可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之前将《申请书》一式9份(1份原件和8份复印件)、本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到科研处,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九、课题研究时限为6个月,即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
联系人:于淼
联系电话:67791498
电子邮箱:andyyu0921@163.com
相关附件请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