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自2015年1月1日起,原网上办事大厅科研处中的“四技合同签订”业务已迁至“信息门户”首页上的“四技合同管理”处申请。除此之外的四技合同相关的其他业务仍在网上办事大厅的科研处内办理,具体包括:“四技项目到款确认”、“发票收据暂借申请表”、“科研(助研)津贴发放”、“甲方合同用印登记”、“四技合同重要事项变更”和“四技合同结题”等。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信息门户-科研公告,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