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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14 浏览次数: 129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科委的有关通知,为贯彻实施上海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升本市科技创新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和完善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了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本市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二、建设内容
  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面向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和民生关注热点,围绕本市重点发展的新一代电子信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在资源相对成熟、服务需求比较明确的共性技术领域,鼓励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成熟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大型科学装置(设施)加入平台服务体系。支持在现有服务基础上,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规范,向社会提供信息共享、研发设计、联合攻关、测试验证、中试放大等特色鲜明的专业技术服务,形成有特色、成规模的技术服务能力。
  本专题要求在2016930日前完成。通过建设的平台当年不给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将按领域纳入计划参与平台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请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报单位应是运营3年以上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本市注册独立法人单位;②服务涉及的行业领域需符合上海市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服务涉及的技术特色鲜明,技术水平与能力在本市具备领先优势,对外服务用户数不少于50家或不低于本市业内单位总数的50%,或年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③具有专业的技术成果储备和先进的技术研发支持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外服务场地面积150平米以上;④平台领军人物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之一,拥有一支专职、稳定的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队伍,且中高级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30%; ⑤建立了有效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制定了明确的共享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以上申报条件需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技术成果证明、资质证明以及近两年对外服务清单(含服务时间、单位、服务内容等)、管理制度等。⑥通过建设的平台当年不给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将按领域纳入计划参与平台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专题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
2、申报单位需提供各专题申请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多家单位联合申请,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他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项目网上填报的起始日期为2014814日,校内的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4822日(周五)。请项目申报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在上述的截止日期内,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送至科研处。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领域-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4)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联系人:于淼

  电话:6779149813918723652

  E-mailandyyu0921@163.com


                                            科研处

                                        2014年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