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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14 浏览次数: 156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科委的有关通知,为贯彻落实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了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推动科技与经济相融合为目标,通过开展工程化研究与开发,突破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增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能力,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提升和科技进步,增强本市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支持重点
  围绕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优先支持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先进环保、下一代信息网络、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等领域的骨干企业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挥行业引领带动作用。
  本年度市科委拟建设30家左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立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当年不给予经费支持,验收后将按领域纳入计划参与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予以支持。

三、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组建的工程中心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
2、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及经验;
3、拥有一支稳定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
4、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5、具有比较完备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和服务的能力;
6、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四、申报方式
1、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网址:http://www.stcsm.gov.cn)进行申报。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814日,校内的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的截止日期均为2014822日(周五)。请项目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书面项目可行性方案,
于上述截止日期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送至科研处。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联系人:于淼

电话:6779149813918723652

E-mailandyyu0921@163.com

                                  科研处

                              2014年8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