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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6-12 浏览次数: 581
 

各有关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第一批重大问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并公开征集相关研究成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类型

申请单位请仔细阅读《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第一批重大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研究课题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公开选聘课题,申请单位应围绕《课题指南》明确的研究重点开展研究。二是面向全社会征集课题,申请单位可主动认领《课题指南》相关题目开展研究,也可围绕关系十三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自行确定题目开展研究,完成研究后提交研究成果。

三、具体要求

1、各有关学院(部、中心)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四、申报和评审事宜

1、校内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4619(周四)上午11:00

2、下载材料: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 )(地方动态专栏)、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www.shdrc.gov.cn ),下载《课题指南》、《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各学院(部、中心)请在201461911:00前,送交本部门的《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件。

5、组织评审:对于公开选聘课题,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630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五、课题进度要求

公开选聘课题应按照以下课题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合同。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74前与市发展改革委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承担单位应于20148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问题中期成果交流会。

4、课题结题。承担单位应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149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面向全社会征集课题可参照公开选聘课题的进度要求开展研究。研究机构确定认领题目或研究题目后,请于201474日前来电或邮件方式告知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并于20148月底前提交课题中期成果,20149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

六、研究经费

1、公开选聘课题。研究经费每个安排15万元。

2、面向全社会征集课题。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对征集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奖。对于获奖成果,根据等次给予1—5万元的奖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开昌

电话:67791498

邮箱:kaichangcui@sues.edu.cn

                                                              科研处

                                                                20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