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四技合同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知识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工程科〔2016〕9号)的文件精神,经与财务处协调,现启动2018年上半年我校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结转的集中受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范围:
2018年5月前已完成四技合同结题的未结账经费余额。
2、受理流程:
各项目负责人在个人财务系统中查询确认已结题项目的未结账经费余额,至“网上办事大厅——科研处——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中申请结转办理,填写《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方案表(四技合同)》提出分配申请(注:电子版请在线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学院汇总。各学院审核后填写《知识服务个人发展专项经费分配方案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科研处。
3、注意事项:
本次集中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31日,逾期未及时办理的经费,将延至下半年再行结转,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凌莺联系电话:67791499
科研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