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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15 浏览次数: 10
 

学院、部、中心: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无账号人员登录ISIS系统申请项目需从科研处获取注册邮件(请各学院统一提供申请者姓名,姓别,学院,邮箱,手机号),进入ISIS系统按照项目类型要求填报项目申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受理信息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14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学校工作时间安排:

120213110:00前,学院科研秘书申报人在线填写的申报书纸质版(生成的临时PDF版本,无需正式提交)、纸质版《自查表》(另行通知)、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交至科研处

2、202131——35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核后将形式审核意见反馈至申请人

3、202131110:00前,申请人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份、须有水印、无需签章),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申报书纸质版。所有类型必须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

4、2021312——320日,科研处完成数据核对、汇总及材料上报。

  

  

  

联系人:邢晨晨

联系电话:67791237

  

  

  

科研处

20211月15